自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以来,各级党委高度重视,纷纷响应,做到应派尽派,应到尽到。
第一书记,下到基层,到底怎样履行职责?笔者认为,一个字,那就是:爱。
爱有很多种,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那是友谊之爱;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那是姻缘之爱;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那是伟大母爱……那么“第一书记”需要怎样的爱,才能唱响这一特殊岗位旋律呢?那就是:热爱农村,情系农民。
农村,是一个充分展示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大舞台。虽然选派“第一书记”去的地方,是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条件十分薄弱,人民生活水平也还不高,进驻之后,千头万绪,常常是“刚下眉头,又上心头”,“剪不断,理还乱。”面对纷纷扰扰,千万不要打退堂鼓,或者忽忽悠悠去“混”。此时此刻,恰是“第一书记”大展身手的最好时机,只要有一腔热爱,就会静下心来,定下心来,理出头绪,快刀斩乱麻,一步一个脚印,甩开膀子去干。
选派成为“第一书记”,不要以为是下基层的镀金之旅,蜻蜓点水般,去走走过场,去看看热闹,去了或者不去,山还是那座山,梁还是那道梁,一成不变,没有任何起色。这样,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办不成事,不善办事,甚至不去办事,那等于就是“绣房里的花枕头,摆设”。没有“爱”的第一书记,就是一个空空的躯壳,自然无法担当起这份职责与使命。有了对农村那份浓浓的热爱,就会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就会真抓实干,抓铁留印;就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真正成为村民的引路人,领航人。
热爱农村,农村的“苦”,就会默默地潜在心里,酝酿成强大推动力,最终成为一种为改变而奋斗的“甜”。奋斗的脚印也会常常印在村民的田埂间、门槛上。遇到村民的难事,揪心事,就不会心烦而绕道走,甩手不管不问,只会热心满满的,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在政策范围之内,在法律范围之内,去公正公平的引导解决。热爱农村,农村的一蓬草一棵树,一头猪一只鸡,都会成为“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的乐趣与余闲。当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农村,自然就会常常“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考虑村民的收成与发展。热爱农村,当然不会对“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 ”视而不见,而一定会想方设法,去实现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的理想,该搬迁的搬迁,该整修的整修,该重建的重建。让村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种种红利。
有一种爱叫“第一书记”。这种爱,就是对农村、农民、农业的真挚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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