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北京媒体报道称,通州妇幼保健院规定想要怀孕生子的医生护士必须先提交申请,通过申请后限期3个月内怀上,限期外怀孕将被医院罚款。
据内部人员称,该规定由来已久。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该医院的女医生女护士在国家生育政策放宽的大好环境下,却被内部规定限制了怀孕生子的权利。
限期外怀孕被罚上万元
郑然(化名)是通州妇幼保健院的一名护士。郑然和她的丈夫向记者出示了一张通州妇幼保健院开具的罚款票据,收款项目一栏写着“违反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罚款”,罚款金额是一万余元(具体数目隐去)。郑然告诉记者,这张罚款单属于她的一位同事,因为没有按规定时间怀孕被罚。按照医院的内部规定,医生、护士计划怀孕需要提前申请。医院批准后分批安排具体怀孕时间,限期3个月。“提前或推后了都得罚款。”她说。
记者从掌握的情况看,编制内员工和合同制员工的罚款金额差不多,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其中,有一位医护人员由于还有“早婚早孕”的情况,被罚了2.6万元。有一位因为只超出规定期限几天,“酌情”罚了七八千元。
自己挨罚,所在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也要承担管理责任。“处罚单”上写着:对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共处罚3000元。“实际上,这3000元最后也是职工出。人家领导不会为你担什么管理责任。”郑然说。
今天,通州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目前区卫计委已组织人事科对此事进行调查,待调查清楚之后将给出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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