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定西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1.陇西县农村供水管理所首阳站水管员马锋挪用农户供水入户材料费问题。
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在陇西县引洮配套陇通农村供水入户工程中,马锋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收取的柯寨乡葡萄村等5个村156户农户的供水入户材料费用于个人支出,共计205866元。2016年6月,马锋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安定区符家川镇黄家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席新学、村委会原主任安永成、原文书王玉礼侵吞扶贫救助资金问题。
2000年至2012年期间,席新学、安永成、王玉礼3人侵吞该村退耕还林补助等扶贫救助资金共计75984.8元,其中席新学、安永成、王玉礼分别侵吞32868元、31186元、11930.8元。2016年8月,席新学、安永成、王玉礼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渭源县路园镇党政办科员、峪岭村党支部原书记崔永平违规享受危改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底,崔永平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本人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本人确定为危房改造户,并领取危改补助资金1.1万元。路园镇副镇长马莉娜作为包村领导干部,副镇长陆华作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负有监督不力和失职责任。2016年7月,崔永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马莉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陆华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4.漳县武阳镇包家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春花优亲厚友问题。
2009年3月,张春花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申报为五保户。2010年1月至2013年9月,共领取五保供养金8348元。2016年7月,张春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5.临洮县站滩乡古桐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效林挪用“双联”帮扶资金问题。
2014年6月,王效林擅自决定将2万元“双联”帮扶资金违规挪用,其中用于村务支出15334元,个人存放保管4666元。同时,王效林还存在以亲属名义虚报冒领村干部报酬问题。2016年1月,王效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6.通渭县第三铺乡侯坡村党支部书记姚志礼虚报冒领临时救助资金问题。
2015年12月,姚志礼以自己和亲属名义虚报冒领临时救助资金2500元,用于村务支出。2016年8月,姚志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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