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分管的某单位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一般”等次。建议您对该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近日,定西市有7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接到了该市纪委监委发出了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通报,原因是他们所分管的9个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一般”等次。作为分管领导,他们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有主体责任。这是定西市纪委监委为进一步推动同级领导班子成员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而实施的具体举措。
今年以来,定西市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不断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全面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履行“一岗双责”和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情况,上级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重要制度规定落实、专项治理进展等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市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询问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责成作出说明,限期整改纠正,并向分管的班子成员通报具体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将责任压到班子成员身上。
通报内容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风建设开展情况,单位或个人信访举报及综合分析情况,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相关人员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执纪问责、立案查处等情况和工作建议等。
“通过这份《通报》,让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了具体了解,也提高了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有效推动各单位整改问题。”定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到。(供稿 甘友生)来源:定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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