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在线陇西讯 7月20日下午,巩昌镇热心群众到陇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报案,称:在外游玩时发现一只“燕子”,羽毛呈灰褐色,疑似野生保护动物。
通过辨认,该燕子属三有保护动物-雨燕幼鸟。民警观察发现该雨燕精神状况良好,身体无受伤迹象,随即民警对其进行精心照顾,悉心喂养,现已达到野外生存放生条件,后将其带至仁寿山森林公园进行放生,回归大自然。
近年来,陇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足当地实际,通过政务媒体、电视、报刊和科普集中宣传活动,多次深入集贸市场检查,多形式、多渠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人民群众保护动物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若群众发现受伤的野生,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归,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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