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昌市政府质量奖申报通告
根据《金昌市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现就第四届金昌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
二、申报原则
金昌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在质量管理方面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授予本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申报主体是在金昌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建设施工企业;在金昌市质量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金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专业性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以及相关行业先进的国际通行管理体系。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能源、安全生产、质量等政策,在本市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
(二)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管理体系,形成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
(三)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市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同行业及同类产品前列。
(四)产品(工程)在近3年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中全部合格,主导产品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施工企业获省级优质工程方面的表彰。
(五)具备A级以上质量信用等级,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没有因产品、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服务对象投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由申报表、企业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金昌市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荣誉证书等,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以上申报材料中1.2.3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企业应向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其中证实性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申报个人奖应向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其中证实性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企业或个人应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县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其中,证实性材料需准备原件以备核实。
(二)推荐。县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0月31日前报送金昌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截止期后,评审办将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修改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应结合本系统、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创奖企业和个人的宣传、培育及推荐工作。
(二)有关实施办法、评价标准、申报表等资料可登录金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浏览和下载。
网址:http://zjj.jc.gansu.gov.cn/
(三)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金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科
联系地址:金昌市延安路103号
邮编:737100
联系人:王海荣 联系电话:0935-8232887
邮箱:523404642@qq.com金昌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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