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3.05”会议、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近日,玉关路派出所首批治安户长聘任仪式暨推行“治安户长制”动员大会在所二楼会议室召开。治安大队队长、派出所负责人、首批受聘的6名中心户长、49名一级治安户长参加了动员大会。
会上,钱辉同志要求,一要深刻理解“治安户长制”的重要意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通过推行“治安户长制”,有效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筑起基层群众治安防范的第一道防线,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二要进一步明确治安户长的职责权限,充分调动其主动参与基层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要从确立治安户长要干什么、怎么干的角度明确治安户长的工作职责,同时还要从权利和义务一致、责任和权力一致的角度赋予治安户长工作权限,确保工作推行顺畅;三要建立常态化保障机制,推动实现“治安户长制”作用发挥最大化。要从建立选聘续聘、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机制入手,具体落实好这一创新工作机制。
治安大队张欣同志在会上强调,推行“治安户长制”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余建副省长在全省社区警务和“一标三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的具体体现。他指出,推行“治安户长制”既是公安机关经过长期基层工作积累的成熟经验,也是结合综治工作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的新手段,既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方法,也是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的务实举措。在辖区推行“治安户长制”,实行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具体措施,将社区管理服务与治安稳定维护充分融合,将基层综治工作人员与派出所社区民警有效对接,将群众的安全服务需求与基层组织保障职能互联互通,实现社区治理的体系化、多元化、高效化建设。他要求,受聘人员要主动作为,落实责任,在辖区范围内推动“治安户长”制度,实现全覆盖,促进警务资源与社会资源共建共享,实现警务工作与网格化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主抓、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以落实“治安户长制”为契机,排查化解矛盾风险,扎牢社区治理的“篱笆”,夯实平安建设的根基,为新中国成立70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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