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根据省厅社区矫正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关于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两个八小时”规范要求,梁湖司法所严格按照省、市、县确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对两个“八小时”“四个四小时”制度予以规范。
两个“八小时”制度是指社区服刑人员每个月学习不得少于八小时,劳动不得少于八小时,通过每个月的学习、公益劳动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梁湖司法所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的学习计划上报瓜州县司法局,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利用两个全天以早晨学习,下午公益劳动的方式严格落实双八制度。
组织好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和劳动,对于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修复社会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可以培养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使其改造成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酒泉市瓜州县司法局供稿)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486号
Copyright©2006-2019中国甘肃在线(甘肃地方门户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