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文明殡葬、环保祭祀“十个严禁”
1.严禁在公墓区和农村集中安葬区以外的任何区域私埋乱葬;
2.严禁占用公共区域搭设灵堂、搞封建迷信、噪音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3.严禁出殡时在车辆经过的沿路沿线抛撒纸钱和逝者衣物;
4.严禁墓地焚烧祭品、遗弃物品,摆放不易降解、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
5.严禁在小区、楼院、人行道等禁止区域焚烧祭品、纸钱;
6.严禁殡葬服务部无证经营、店外销售、店外加工、销售明令禁止的丧葬用品;
7.严禁占用耕地、林地、荒滩及各类保护区土地私埋乱葬建坟;
8.严禁超面积、超标准、超规格修建家族墓、豪华墓;
9.严禁在铁路、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两侧各1000米内埋设新坟,已埋坟墓要限期迁移;
10.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殡葬从业者借丧事之际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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