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消费者协会发布“中秋、十·一”长假消费警示
◇记者吴少华 通讯员刘振源
一年一度的“中秋”、“十·一”长假即将来临,城关区消费者协会结合近年来的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往年“中秋”、“十·一”长假期间市民在消费中遇到的疑惑和咨询,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面对涉及旅游出行、食品安全、刷卡消费等诸多丰富多样的节日消费时,要“斤斤计较”,勿忘“望闻问切”。
长假出游:要谨慎消费,切忌冲动从众,管住自己钱袋
随着街面各种十分诱人的旅游信息宣传,不规范的广告发布者往往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有的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假期’、‘之旅’等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
为此,城关区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旅游公司,首先要确认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要轻易相信街面宣传或上门签约的服务,要注意查看相关“证照”,即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好的正规旅行社,并一定要签订正规旅游合同。
另外,建议消费者在旅游景点消费时一定要理性,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谨防各种方式诱骗自己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要盲目轻信,切忌冲动从众,管住自己的钱袋,景区内、路边店尽量做到店可进,物则可不买或少买。即使要购买,也应该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同时旅游者有权拒绝计划外购物活动。
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若在旅游景点,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已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及时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当地消协、旅游监管部门投诉或拨打12315投诉电话。若遇到分歧较大、协商不成的纠纷,消费者可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刷卡消费:要注意“七要”“七不要”
消费者外出旅游度假、消费购物离不开快捷便利的银行卡服务。城关区消协建议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假期、刷卡消费的同时,还要更多地学习了解安全用卡知识,注意保障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要做到“七要”、“七不要”。
申请银行卡要亲力亲为,不要请人代劳。消费者无论申请借记卡还是信用卡都应通过银行的正规渠道办理,切勿通过中介机构或他人转交个人申请资料;刷卡消费要谨慎守法,不要贪图小利。消费者在POS机上刷卡付款时,不要让卡片脱离自己的视线,收银员交回卡片时应检查是否是自己的卡(看背面签名);网上支付要辨清真伪,不要轻信不明链接。消费者在网上支付时,尽量不要在网吧、图书馆等公众场所使用公用电脑操作。同时建议消费者,在ATM取款要注意观察,不要麻痹大意。消费者取款时应尽量去市区繁华地带规模较大的自助银行,应尽量避免夜深人静时间取款,同时要注意观察身边有无可疑人员、分辨ATM机的插卡口等处有无多余设备,机上有无可疑装置或广告。
银行卡丢失或被骗后要及时挂失,并到公安部门报案,不要拖延。此外,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及时通过短信获知银行卡内余额变动及交易情况,进一步保障用卡安全。但不同的银行对短信通知业务的收费不尽相同,消费者可向发卡行咨询。最后,收到不明电话短信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核实和处置。(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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