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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中秋、十一消费要“斤斤计较”

时间:2016-09-14 10:49:47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杨江峰点击:

消费警示

中秋、十一消费要“斤斤计较”

  一年一度的“中秋”、“十一”长假即将来临,兰州市城关区消协9月12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面对涉及旅游出行、食品安全、刷卡消费等诸多丰富多样的节日消费时,要“斤斤计较”,勿忘“望闻问切”。

  假期出游:忌冲动从众,管住钱袋

  城关区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旅游公司,首先要确认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要轻易相信街面宣传或上门签约的服务,要注意查看相关“证照”,即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建议消费者在旅游景点消费时一定要理性,切忌冲动从众,管住自己的钱袋,要记住,旅游者有权拒绝计划外购物活动。

  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若在旅游景点,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已旅行归来,消费者应及时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当地消协、旅游监管部门投诉或拨打12315投诉电话。若遇到分歧较大、协商不成的纠纷,消费者可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刷卡消费:不让卡片脱离自己视线消费者无论申请借记卡还

  是信用卡都应通过银行的正规渠道亲力亲为;刷卡消费不要贪图小利。消费者在POS机上刷卡付款时,不要让卡片脱离自己的视线,收银员交回卡片时应检查是否是自己的卡(看背面签名);网上支付要辨清真伪,不要轻信点击不明链接。网上支付时,尽量不要在网吧、图书馆等公众场所电脑操作。(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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