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之前搬入兰州新区已建成的商贸市场并开始装修的,在投入运营后一个月内给于每平米10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时给予3万元的搬迁奖励资金。”为进一步优化兰州新区商务业发展布局,推动商务行业提档升级,加快商贸市场发展,兰州新区于近期制定了《兰州新区鼓励商户搬迁奖励暂行办法》,用“真金白银”鼓励商贸服务业发展。
按照《兰州新区鼓励商户搬迁奖励暂行办法》,凡在兰州新区托管三镇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商户,于2016年10月31日之前搬入兰州新区已建成的商贸市场并开始装修的,在投入运营后一个月内给于每平米10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时给予3万元的搬迁奖励资金。2017年1月31号之前搬入兰州新区已建成的商贸市场并开始装修的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奖励。凡在2017年1月31号之前搬入兰州新区范围内并已注册登记开始装修的个体经营户给予2万元的搬迁奖励。(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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