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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缝冲刺、随意变道 兰州市区电动车扰乱交通该咋办?

时间:2016-09-28 11:10:49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杨江峰点击:

见缝冲刺 逆向行驶 不看红灯 随意变道

电动车扰乱交通该咋办?

  “公交挤,开车堵;自行车太累,步行苦;骑个电动车补一补。”电动车,已成为时下大部分市民出行的最佳选择,它轻便、环保,而且操作简单,驾驶自由。“想载多少载多少,想开多快开多快!”可是,遍及大街小巷的电动车,在方便个人出行的同时,也严重扰乱了交通路况。大家日常使用的电动车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三种,连日来,记者在市区部分路段进行了走访,发现电动车闯红灯的现象比较普遍。

  现象1 电动车“见缝插针”“随机应变”已成常态

  走在人行道上,身旁一辆电摩呼啸而过,紧挨着路人胳膊,十分惊险。9月26日中午12时15分,正值高峰堵车时,一些小型电动自行车汇入拥堵的车流,尾随前方大车变道、转向,经常让一些司机在急刹车时惊出一身冷汗。

  当日中午,记者在城关区双城门十字附近看到,公交车、电动车和行人一起“挤”在路上,公交车到站停靠时,几辆靠边行驶的电动车准备超车,没想到和后门下车的乘客撞个正着。

  一路上,电动车停停走走,行人眼观六路,公交车司机频频鸣笛,遇到东西向红灯时,只见一男士骑着电动车突然加速,虽然驶过了马路中间的黄线,可惜的是并没有驶过马路,而是被南北向驶来的车辆挡住了去路。等待,试探,左穿右插,面对招手示意的交通协管员,又是一个“冲刺”,终于过了十字。

  放眼望去,电动车的骑行姿势也是五花八门。有人“背对背”哥俩好,还有一位父亲将自己的孩子放在两腿中间,让孩子站在踏板上。除了载人外,电动车更多的功能是“载货”。有的后座上捎一大箱东西,有的前后堆满了两三摞纸箱,摇摇欲坠。

  电动车在车流中仿佛一个自由人,“见缝插针”、“随机应变”已成常态,电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也良莠不齐。“大量的电动车没有车辆号牌,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出现找不到车主、弃车逃逸的情况。”市民如是说。

  现象2 “跟风”闯红灯 你闯我也闯

  在连日的走访中,电动车在路口的违法行为频频,最主要就是闯红灯和红灯停车越过斑马线这两种。记者在南关十字仅仅观察了10分钟,就有10多辆电动车触犯了这两项法规。

  26日11时33分,记者在南关十字路口看到3辆电动车闯红灯,其中有两辆电动自行车是外卖送餐员,他们在看到东西向红绿灯亮时,加速逆行驶到北段,然后再驶向东侧非机动车道一路逆行至静宁路附近。看到前面有电动车闯红灯了,其后的几辆电动车随即跟上,尽管路口有交通协管员,但他们毫不理睬,过不去时,就停到马路中央,造成一些小的混乱。

  在南河滩十字、渭源路十字、盘旋路十字、南滨河路、西站十字、费家营十字等路段,每到中午和晚上高峰期时,马路上车流和人流增多,但在如此复杂的交通环境中,不少骑电动车的人根本不顾及自身安全,在滚滚车流中随意穿行。

  有市民表示,由于城区部分地段正在进行马路、人行道等改造,电动车频频闯红灯给过往机动车及行人造成诸多不便,也埋下安全隐患。“而且这会造成一种‘跟风’现象,只要有一辆电动车闯红灯,大多时候都会造成其他电动车‘跟风’而行。”市民严先生说,这样势必造成短暂的交通混乱。

  一位外卖送餐员告诉记者:他们从上午11时开始接单送餐到下午1时多,这个时段最忙,如果不赶时间就会耽误客户用餐,所以闯红灯是家常便饭,闯红灯确实危险,在日常中有刮擦也很正常,只要不伤着人就行。

  观点 执法成本高 违法成本低

  电动自行车一直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角。从全国各地交管部门执法的情况来看,每天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占到一半以上。

  既然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频频发生,能不能像管理机动车一样严管电动自行车?针对这个问题,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执法成本高,二是违法成本低。

  有专家表示,监控探头一般设在机动车道,监控到的都是挂有牌照的机动车辆,对于无牌照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很难有记录,目前主要靠执勤民警现场查处其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存在诸多矛盾,如果将其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似乎不合理;将其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一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其罚款额度仅仅为5元,违法成本太低了。

  一名资深民警表示,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应该效仿外省市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比如给全市几十万辆电动自行车实施挂牌建档,一车一牌管理起来相对轻松到位,一旦发生事故也会及时查清楚的。

  交警部门 加大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

  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就目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管理,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就是增加路口执勤警力和交通安全志愿者的投入,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灯越线等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对于态度蛮横或不服从管理的,严格依法处罚,切实提高非机动车的遵法率。

  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和安宁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电动车的管理一直处于比较模糊的境地,不论是两轮、还是三轮的电动车都不挂牌,这让有些人理解为电动车不算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如果说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国家对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制定了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等多项指标,只有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才能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

  但是目前的现状是,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要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电动车被划入非机动车管理,不需要驾驶证、不用年检、也不强制购买保险,造成了大多数人知道怎么用电动车,却不知道怎么遵守交规。(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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