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自2018年5月1日起,加气站购进、销售车用天然气价格及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各燃气销售单位、燃气工程安装单位、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在经营过程中应做好明码标价及解释工作。
同时,自5月1日起,新的《甘肃省定价目录》也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天然气、供水、供气、供热、交通运输、医疗服务、文化旅游等13个大项、38个小分项。(来源:西部商报 记者:欧阳海杰)
原标题:[相关新闻] 5月1日起 兰州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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