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故案件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形式、方法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指战员法规纪律意识,10月17日上午,新区支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文员、驾驶员共21人在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该案件经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戴某于2019年6月10日晚10点,在与朋友聚会饮酒(啤酒)3斤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处。庭上,公诉人指控被告戴某酒后驾车,血液酒精浓度达16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当庭审判处以拘役3个月缓期2个月执行的决定。
旁听庭审的指战员、文员全程观看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现场旁听给参加庭审的指战员、文员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震撼。大家一致认为,旁听庭审是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通过旁听庭审深刻感受到了“酒后驾车”的危害,使他们在思想上打了“预防针”、设置了“防火墙”。在今后一定要以事故案件为镜鉴,汲取教训,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牢记使命担当,做守纪律、守规矩的党员干部。
支队通过组织参加庭审案件的方式将庭审变为“课堂”,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让旁听庭审的全体指战员、文员真切地感受到了法纪的威严和酒后驾车带来的惨痛教训。以警示教育助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486号
Copyright©2006-2019中国甘肃在线(甘肃地方门户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