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安宁区财政局及时跟踪企业的复工复产动态,加速推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强力有序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借助综合治税发力。一方面,区财政局主动与税务、发改、工信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获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等优惠政策的办理。另一方面,与区税务局、商务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实地调研工业、房地产、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精准掌握员工返厂复工、疫情对供应销售链条影响和企业需求。
加强税费政策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梳理了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17项政策,编印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10000份、《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指引》2000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5000份、《安宁区综合治税通讯录》200份等宣传资料,先后深入兰州助剂厂、中通、砂之船等重点企业了解企业开展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和申报辅导工作,宣讲政策。
优化办税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非接触式”办税。春节假期结束以后,暂时关闭办税服务厅,积极推行“网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线上答”的“非接触式”办税方式。2月17日甘肃省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以后,重新开放大厅,实行预约式办税,正常受理业务,定时对大厅各功能区域及所有办公服务设备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测温后保持安全距离方可办税,提供安全办税环境,避免交叉感染风险。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按要求容缺受理。
优化税务管理。一是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切实保障发票供应。除发生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形外,不得因疫情期间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降低其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二是依法加强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精简流程,及时退税。疫情防控期间,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等。三是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坚持以案头分析为主,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通讯员 王敬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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