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从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户、大企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红古有近4000家工商户享受到电价减免政策。
为了让工商户、大企业及时了解这一利好政策,增强发展信心,近日,红古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供电局等部门,就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国家政策向企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进行了现场宣传:一是减免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用户5%的电费;二是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均由电力公司承担;三是本次政策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四是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逐户核减,确保用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严惩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督促转供电主体严格落实国家的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将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王鹏程)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486号
Copyright©2006-2019中国甘肃在线(甘肃地方门户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