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持续了近两个月,这段时间里,口罩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抢手货,不少“生意人”瞄准这一商机,大肆售卖“三无”口罩。因销售假冒口罩,宕昌县健生源医药有限公司健生源医药超市面临罚款18000元。
近日,宕昌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称宕昌县健生源医药超市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随即前往该药店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涉案的该批次一次性使用口罩与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品“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的特征对比、甄别,并通过“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生产厂家河南省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地的长垣市市场监管局协调调查,该医药超市销售的标注为“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不属于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认定宕昌县健生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产品。
当事人经营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飘安”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为《产品质量法》五十条、《行政处罚法》第四条、二十七条和《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的规定,宕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查获的4200只口罩依法进行了扣押,责令其对已售出的口罩及时通知召回, 并给予当事人罚款处货值二倍18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张永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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