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武都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先后为受到诬告和不实举报的6名干部及时进行澄清正名,彰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决态度和鲜明导向。
“一封信、几毛钱、查半年”,诬告陷害成本虽小,但性质恶劣,杀伤力极大。不仅严重影响受到诬告和不实举报干部的正常工作、生活及其思想;而且致使纪检监察机关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开展核查,增加行政成本,对涉关单位正常工作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切实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武都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办法有关规定,建立了与组织、公安、信访、巡察办等单位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发现、处置诬告和不实举报问题线索。对经调查核实确属诬告和不实举报的,按照“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通过向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情况或向主要负责人及本人发函说明、向其所在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反馈情况、召开会议或者个别说明等方式,通报调查结果;对涉及干部提拔和考察任用的,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有关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同时,扎实做好受到诬告和不实举报干部的思想工作,激励他们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不能让干部既流汗也流泪。我们鼓励支持依纪依法检举举报,但对于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让其受到相应的纪律和法律制裁。”武都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董永锋 张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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