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责任,有效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以常态化巡河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武都区有各级河长1718名,湖长9名,所有河道、沟道河长名单和负责河湖区域等信息均向社会公布。区、乡河长办公室全面建立并明确办公室工作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制度,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有机构、有专人、有制度、有落实、有考核、有奖罚。今年以来,武都区各级河长共巡河湖390多次,巡查监管对象350多个,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当地处理,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30多起,责令乡镇(街道)督促限期改正60多起。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河湖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的学习和监督中来。
逐河开展排查,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成立“清四乱”工作组,全面做好巡查、执法、指导等各项工作,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对全区河道开展全覆盖排查,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水域、路域巡查和执法力度,探索建立河道采砂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监督记录并定期公示,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采砂许可、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采砂企业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越界超量开采等不良行为,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并列入黑名单管理限制其河道采砂经营活动。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安排专人盯改,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持续保护白龙江沿岸生态环境,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旅游休闲产业高质量发展。
紧盯关键环节,全力确保汛期安全,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挥好防汛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点位和关键部位的巡检巡查。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坚决做到险情抢早、抢小,全力确保安全度汛。始终把防汛排涝作为安全生产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大对防汛排涝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汛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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