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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引游客入武都”补贴实施办法》

时间:2023-09-06 20:20:37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赵小春点击:

中国甘肃在线武都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三城五地”目标任务和推进“十大行动”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区委、区政府“一枢纽两基地两中心”建设任务要求,鼓励区内外旅行社招徕游客,吸引区外游客来武都旅游,做大做强武都文旅产业,不断提升武都区文化旅游业竞争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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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本办法补贴对象为:通过航空、专列、团队、自驾游等方式,组织游客来武都旅游的区内外旅行社。

二、补贴条件和标准(一)组织旅游包机来陇南旅游1.凡市内外旅行社自联境外旅游者包机来陇南旅游,在我区停留2天1晚(含)以上,在我区酒店住宿1晚(含)以上,且购票游览区内4A级以上收费景区,按包机人数给予补贴。人数在50-100人的每架次补贴5000元,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每架次补贴1万元。2.凡市内外旅行社从市外组织国内旅游者包机来陇南旅游,在我区停留2天1晚(含)以上,在我区酒店住宿1晚(含)以上,且购票游览区内4A级以上收费景区,包机人数在100人(含)以上的,每架次补贴1万元。(二)组织乘飞机来陇南旅游凡市内外旅行社自联市外游客乘飞机来陇南旅游,一次性组团人数达到30人(含)以上,在我区停留2天1晚(含)以上的,在我区酒店住宿1晚(含)以上,且在我区购票游览4A级以上收费景区的,每人次补贴100元。(三)组织旅游专列来武都旅游凡市内外旅行社组织市外游客包乘专列来武都旅游,在我区停留2天1晚(含)以上,在我区酒店住宿1晚(含)以上,且购票游览区内4A级以上收费景区的,一次性组织201-300人的,每次补贴5000元;一次性组织301-400人的,每次补贴1万元;一次性组织 401人以上的,每次补贴2万元。(四)组织旅游大巴来武都旅游凡市内外旅行社组织市外游客乘坐旅游大巴来武都旅游,在我区停留2天1晚(含)以上,在我区酒店住宿1晚(含)以上,且购票游览区内4A级以上收费景区的,按一次性组团人数对旅行社给予补贴,组团30人以上的每人次补贴10元,组团50人以上的每人次补贴15元。(五)组织自驾游车队来武都旅游凡市内外旅行社组织市外游客集中自驾来武都旅游,在我区停留2天1晚(含)以上,在我区酒店住宿1晚(含)以上,且购票游览区内4A级以上收费景区的,一次组团自驾车辆在10台-20台(含)的每台车补贴旅行社100元,20台(不含)以上的每台车补贴旅行社120元。(六)年度贡献奖凡市内外旅行社年度“引游客入武都”人数累计达到1000人以上,排名前6名的,给予一次性年度贡献补贴。第1名给予1万元的补贴,第2、3名分别给予5000元的补贴,第4、5、6名分别给予3000元的补贴。(七)叠加补贴旅游包机、乘飞机、旅游专列和年度贡献奖可叠加补贴。(八)面向青岛市民优惠政策凡持青岛市居民身份证到武都的游客,享受全区A级景区门票半价的优惠政策。

三、申报所需材料(一)组织包机、乘飞机来陇南旅游需提供的资料1.组织乘包机的提供包机飞行协议、发票,组织乘飞机的提供电子客票行程单。2.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3.团队入住酒店签单或发票、对公银行转账凭证。4.景区门票签单。(二)组织乘专列来武都旅游需提供的资料1.同铁路部门签署的专列运营协议。2.缴款代用票复印件。3.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4.团队入住酒店签单或发票、对公银行转账凭证。5.景区门票签单。(三)旅行社组织旅游大巴来武都旅游需提供的资料1.旅游包车合同、发票。2.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3.团队入住酒店签单或发票、对公银行转账凭证。4.景区门票签单。(四)组织自驾游车队来武都旅游需提供的资料1.旅行社与游客签署的协议。2.团队入住酒店签单或发票、对公银行转账凭证。3.景区门票签单。

四、申报时间次年的3月1日至31日,遇特殊情况可以延后。

五、申报流程(一)市内地接社和市外组团社不重复补贴,申报主体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补贴资金由双方自主协商分配。(二)申报主体向陇南市武都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提出申请,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按照审核、公示、兑现的程序具体实施。

六、监督与追责(一)申报补贴的旅行社应按本办法要求,准确提供申报资料,积极配合文化旅游部门完成审核工作。对超出申报时间或不在规定期限申报的不予受理。对于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二)对已发放的补贴进行后续跟踪监督,接受行业监督及举报。对经举报查实弄虚作假的旅行社,将收回补贴资金,取消其3年内申报补贴资格。(三)本年度内如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因旅游服务质量引起重大投诉的旅行社取消补贴资格。

七、其他

(一)本办法由陇南市武都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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