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销售假药 华亭保健品店店主被判刑
平凉人崔某某在自己开设的保健品店销售假药,被公安人员取保候审期间逃脱后又投案。9月26日记者获悉,华亭县法院审理后依据案情以崔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4月至6月17日,崔某某在华亭县东华镇仪洲大道经营保健品店期间,销售“鹿血片”、“养肾王”、“肾力源”、“金刚狼”等14种药品,2015年6月17日被华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并扣押了涉案药品。经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其销售的14种药品均应按假药论处。2015年7月14日崔某某被华亭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6年3月21日投案后被华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依法逮捕。法院认为,崔某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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