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9月20日开始,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回头看”专项行动,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将被清除出低保名册,切实提高农村保障对象的认定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在连续8年提高的基础上今年再次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月补助标准,一类对象由275元提高到285元,二类对象由234元提高到249元,三类对象为84元,四类对象为58元。至目前,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99万户21.01万人,发放保障金3.02亿元。此次专项行动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在低保对象认定上,综合考虑因病因学等大额支出、住房属危房或遭遇重大家庭变故等因素,对于一些经综合测评未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实际生活确实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或给予临时、医疗等专项救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灾致贫返贫、符合救助条件却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或因化解拆迁、征地、上访等矛盾而整体纳入的低保对象,全部退出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退尽退。(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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