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一家商贸公司的两个员工为了向镇原县一家超市讨要1.7万元货款,蓄意制造一起“跳楼讨债”事件。
9月26日14时许,西峰区某商贸公司职员安某某、张某某为讨要镇原县天悦城超市拖欠其1.7万元月饼、酸奶等货款,二人在天悦城楼顶悬挂横幅,由安某某站在楼顶以“跳楼自杀”的方式讨要货款,张某某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引来现场200多名群众围观,致使街道交通严重拥堵达2个多小时。接警后,镇原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赶赴现场处置,经公安民警反复劝说,在天悦城商贸公司支付了所欠安某某1.7万元货款后,安某某才走下楼顶。
9月26日,镇原县公安局决定,对安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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