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关于捐赠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的
倡 议 书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上下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坚决抗击疫情。特别是我县出现确诊病例后,广大一线医护人员不计安危、逆向而行,连续奋战在抗疫一线,为救治患者,有效防止疫情蔓延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全县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医疗用品消耗巨大,加之采购调运困难,各类医疗物资特别是N95/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手持红外线测温计等全省、全市范围紧缺,直接影响到一线医护人员的生命健康和诊疗救治工作。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为有效缓解一线医护人员防护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紧缺矛盾,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倡议:全县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扬团结互助、共克时艰的崇高精神,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捐赠未启用的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防护服,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奉献爱心、贡献力量!
一、捐赠物品要求
机关单位和个人保有的未拆封使用的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和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手持红外线测温计。
二、接受捐赠方式
捐赠单位和个人通过电话联系县红十字会表达捐赠愿望,可以赴县红十字会直接捐赠,也可由县红十字会派专人(工作人员凭《红十字会标志牌》证明身份)上门接受捐赠,县外请直接与县红十字会联系邮寄。县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后,向捐赠单位和个人填发《捐赠证书》。
三、受赠物资使用
受赠医用物资由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县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宁县红十字会联系方式:0934-6626589
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总监制: 张建林
监 制: 王建峰
责 编: 李彦东 编辑:王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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