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安县消防大队接到110转警称:秦安县千户镇千户村山沟农田杂草发生火灾,到达现场后,发现是由周湾村村民周某,焚烧自家田地荒草,引燃周边杂草,过火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严重威胁到毗邻变电站。
随后,秦安县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提请秦安县公安局对千户镇千户村村民周某点燃山沟农田杂草火灾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拘留。
随着清明临近,上山扫墓祭祀人员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秦安县消防大队提醒广大群众,请文明祭祀,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大队将进一步强化防火巡查力度,重点整治烧荒、野炊、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来源:秦安县消防大队 作者:杨鹏、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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