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清水县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机制,提高预防和扑救高层建筑火灾能力,做好有效处置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6月3日,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水县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结合辖区实际,大队制定了科学详细的预案,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设立了组织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保证灭火救援工作有序地开展。县政府强调:一是要始终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二是物业单位及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火巡查、维护设施、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职责,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入户式消防宣传教育和普及性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通讯员:魏珊珊 来源:清水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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