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一男子因单位没发工资,自己也未带钱无处可去,便报警称自己抢劫想找个地方待。近日记者从临洮县公安局获悉,日前该局北关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被临洮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
据了解,8月23日23时30分许,北关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称洮阳镇北关十字电力宾馆门口自己抢了别人的钱,并称要自首,请求出警。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电力宾馆门口进行核实。经民警调查,报警人20岁的天祝人王某某因其原单位未给其发放工资,身上未带钱,无处可去,所以谎报其抢了别人的钱。后民警将王某某依法传唤至北关派出所进行询问,其对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一事供认不讳。(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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