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在线天祝讯 近日,武威市天祝县公安局松山派出所民警在东大滩乡酸茨沟村处警时,发现酸茨沟村的原始森林中暗装了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捕兽夹、绳扣等。民警随即向县森林警察大队对此事进行上报。
为有效地打击非法捕猎行为,保护当地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民警对这些工具予以没收,下一步,武威市天祝县公安局松山派出所将在辖区村组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同时,对于非法捕猎等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武威市天祝县公安局松山派出所坚决予以打击和制止。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猎捕野生动物涉嫌违法犯罪,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勿非法猎捕、滥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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