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法律责任 根治欠薪难题 ---写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前
农民工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多年来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实施,该条例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将实践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欠薪治理制度措施予以固定,体现了依法治理的理念,是实现根治欠薪目标的重要法治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充实、完整,尤其是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监督检查和相应法律责任,对促进制度机制落实以及提升欠薪治理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夯实主体法律责任,确保制度落地实施
条例在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各相关主体的职责、义务的同时,还明确规定了相关主体不履行法定职责、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和根治欠薪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保障。
丰富监督检查手段,提升欠薪治理实效
条例进一步丰富了欠薪治理监督检查工具箱的内容,为提升欠薪治理实效提供了保障。一是规定了欠薪监控预警措施。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同时要求人社部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指标的变化情况监控和预警工资支付隐患,有利于欠薪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并为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提供必要的指导服务提供条件。二是增加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欠薪企业财产情况的查询职能。赋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财产查询职能有助于监察机构在案件移送前确定欠薪企业是否属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情形,为欠薪犯罪案件的顺利移送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强化了欠薪行为失信惩戒机制。条例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公布、欠薪黑名单、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化与法制化,充分发挥信用管理机制的约束和惩戒功能,客观上增加了欠薪行为的违法成本。四是强调了执法监督部门的宣传职能。条例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推动形成根治欠薪的社会舆论氛围。
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各项制度顺畅运行
欠薪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条例明确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职责,明确规定了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对人社部门履行工资支付监控预警职能的配合义务;规定了金融机构和登记部门对人社部门履行财产查询职责的配合义务;规定了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人社部门查处案件时发生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清偿责任主体及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等情形时的协助处理义务;条例还规定了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例如,对金融机构不配合人事部门查询相关企业金融账户的,由金融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罚款处罚。
随着条例的实施,我市农民工欠薪治理成效必将进一步显现,进而最终实现根治欠薪的目标。 (甘州区人社局 黄红梅 张育俊)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486号
Copyright©2006-2019中国甘肃在线(甘肃地方门户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