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征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和按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参保范围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含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及非本市户籍的常住外来人口。
三、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为280元/人。城乡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先缴后补政策,个人缴费部分有政府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二、三、四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人口、重度残疾人、农村计生两户实行先缴后补政策,政府按照每人11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
助。
四、待遇享受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五、参保后享受的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基本医疗保障待遇:1、享受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待遇;2、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3、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4、享受谈判药品医疗待遇;5、享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医疗待遇;6、享受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7、低保
对象、建档立卡等困难人员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缴费方式:
(一)通过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缴费。
1、续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缴纳。
2、新参保人员(2020年未参保人员、新生儿、新迁入人口):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等资料在所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或市民中心B004号窗口进行参保登记缴费。
(二)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缴费。
温馨提示
1、当年出生的我市户籍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在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或邮政储蓄缴费,或通过微信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和参保地信息是否正确,若有误请及时拨打电话32-12345转市民中心B004号窗口更正,否则有可能影响本人的医疗保障待遇。
3、以前错缴至玉门市区以外的,今年缴费时,请务必仔细核对自己的缴费信息,必要时要先删除玉门市以外的缴费信息,然后本人到所在的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信息登记后缴费。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咨询税务部门或打电话32-12345转市民中心B004号窗口咨询。
4、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请务必在缴费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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